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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度校级各项评比表彰的通知

2010-04-13 14:59:22  作者: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036  文字大小:【】【】【

各年级部:

评选表彰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分子、学雷锋标兵和先进班集体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搞好2009/201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分子、学雷锋标兵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学校德育工作安排,现将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注重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树立集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校纪班规,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乐于思考,学以致用;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自觉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对在某一学科成绩特别突出,有创新创造,并取得相关荣誉的,也可视为学习方面的内容。

    3、身体方面。坚持锻炼身体,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突出进步学生评选标准:

    1、应与转化“双有生”工作紧密联系。

    2、原本在学习成绩等各方面均不突出,甚至落伍掉队,但经过发奋努力,取得大幅度提高。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集体,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双有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

    2、有良好的班风。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团结互助,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居中等以上水平或在原来基础上,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大面积提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意对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5、在《合肥一中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各项检查评比中成绩位于年级前茅。

(五)、学雷锋标兵评选标准

1、正确理解雷锋精神并把雷锋精神自觉落实到学习生活中去。

2、在“雷锋伴我行”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本学年度在校园有一定影响好人好事。

(六)、行为规范积极分子评比标准

1、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衣着、发型符合中学生标准,待人接物有礼貌,行为文明儒雅,不起哄,不打闹。

2、住宿生在生活区自觉遵守寝室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生活辅导老师的教育管理,个人安全意识强,内务整洁,学习生活安排有序有规律,所在寝室在例行检查评比中受到好评。

 

二、表彰形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分子、学雷锋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或奖状。

 

三、指标分配:

以班级人数为基准,各项表彰所占比例为:

三好学生 15%   优秀学生干部  5%   突出进步学生 10%

行为规范积极分子  10%    学雷锋标兵 10%

先进班集体:

 高一年级  8    高二年级  12     高三年级 8

 

四、几点要求:

1、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要加强对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分子、学雷锋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的宣传,通过评选活动,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建设。

3、各班级要按名额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填好“合肥一中各项先进评选表格”后报送学生处汇总。

4、各班评选报送截止日期为419(下周一)。

 

五、几点说明:

1、参加三好学生评比,体育成绩(良好以上)一栏需要有班级体育老师签字确认,否则不予评审。

2、实行一票否决

2009/2010学年度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违纪受到学校校纪处理而没有撤销的;在生活区不遵守纪律,不打扫寝室,不整理内务,扰乱生活秩序,屡次受到批评的;顶撞老师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不参加集体活动的;考试中作弊的;多次迟到教育不改的的;多次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如使用手机、应急灯和其它违纪物品;损坏公物严重的;违反午休静校制度的;留长发、穿异服等严重影响班风校风的等,将不得参加个人优秀评选。

班级学生有记过以上处分未撤销的,学生有留长发、染发、穿异服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3、参加本学年度市级各项优秀评比将在校级评比基础上产生。

   分配指标:

市级三好学生:

高一年级 4  高二年级  10   高三年级  4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1  学生会、社团  3

市级突出进步学生:

高一年级 2  高二年级 3  高三年级 1

市级先进班级 6 

在获得校级先进班级中凭班主任申报材料以及学校各部门常规检查记录评比产生,班主任申报材料必须在下周一前交学生处。

4419~22日学校公示,公示后校德育领导组将对各项表彰进行审核确认。

   5、投诉电话:2911009

 

[附件:2009/2010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合肥一中德育领导组

                                         2010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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